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
调低旗下部分基金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
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
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,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,经与相
关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(以下简称“基金”
)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,工银瑞信
)决定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起,调低旗下部
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本公司”
分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,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。现
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、工银瑞信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、工银瑞信新增益混
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费率及托管费率,同时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和基金托
管人信息,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订。相关基金的管
理费率及托管费率调整情况参见下表。
调整前 调整后
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
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 管理费率 托管费率
托管协议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起生效。同时本公司对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、基
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修订。
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。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、
托管协议、招募说明书(更新)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(更新)将在本公司网站(www.
icbccs.com.cn)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(http://eid.csrc.gov.cn/fund)发布。
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,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、招募说明
书、基金产品资料概要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。
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(www.icbccs.com.cn)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(400-
风险提示:
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、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,但不
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其将来表现。投
资有风险,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,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
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。
特此公告。
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附表:
一、 《工银瑞信聚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
照表》
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
章节
内容 内容
一、基金管理人
一、基金管理人
(一)基金管理人简况
(一)基金管理人简况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住所 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 号 9
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 号 6
层甲 5 号 901
层甲 5 号 601、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、甲 5 号 8 层
第七 法定代表人:赵桂才
甲 5 号 801、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
部 设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
法定代表人:赵桂才
分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证监会
设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
基金 证监基金字【2005】93 号
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证监
合同 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会证监基金字【2005】93 号
当事 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人及 存续期限:持续经营
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权利 联系电话:400-811-9999
存续期限:持续经营
义 二、基金托管人
联系电话:400-811-9999
务 (一)基金托管人简况
二、基金托管人
名称: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杭州银
(一)基金托管人简况
行)
名称: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 :杭州
注册地址: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
银行)
办公地址: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
注册地址: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
办公地址: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
邮政编码:310003
厦
法定代表人:宋剑斌
邮政编码:310003
成立日期:1996 年 9 月 25 日
法定代表人:陈震山
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:中国证监会证监许
成立日期:1996 年 9 月 25 日
可2014337 号
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:中国证监会证监
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
许可2014337 号
注册资本:伍拾玖亿叁仟零贰拾万零肆佰叁
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
拾贰元人民币
注册资本:伍拾玖亿叁仟零贰拾万零肆佰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叁拾贰元人民币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二、基金费用计提方法、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
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、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
H=E×0.50%÷当年天数 0.30%年费率计提。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: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=E×0.30%÷当年天数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,按月支付。由基金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,按月支付。由基金托
据,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,按照指定的账户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,自
路径进行资金支付 ,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 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 ,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
第十
金划拨指令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等,支付 行资金支付,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
五部
日期顺延。费用自动扣划后,基金管理人应进 令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等,支付日期顺延。
分
行核对,如发现数据不符,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 费用自动扣划后,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,如发现
基金
协商解决。 数据不符,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。
费用
与
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税
收
H=E×0.10%÷当年天数 H=E×0.05%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,按月支付。由基金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,按月支付。由基金托
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 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,自
据,自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,按照指定的账户 动在月初 5 个工作日内,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
路径进行资金支付,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 行资金支付,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
金划拨指令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等,支付 令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等,支付日期顺延。
日期顺延。费用自动扣划后,基金管理人应进 费用自动扣划后,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,如发现
行核对,如发现数据不符,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 数据不符,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。
协商解决。
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
章节
内容 内容
(一)基金管理人
(一)基金管理人 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 号 9
住所 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901
层甲 5 号 601、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、甲 5 号 8 层甲 法定代表人:赵桂才
法定代表人:赵桂才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:中国证监
设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 会证监基金字【2005】93 号
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证监会 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证监基金字【2005】93 号 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期限:持续经营
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:400-811-9999
存续期限:持续经营 (二)基金托管人
联系电话:400-811-9999 名称: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杭州
(二)基金托管人 银行)
名称: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杭州银 注册地址: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
行) 厦
一 、 注册地址: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: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
基金 办公地址:杭州市庆春路 46 号杭州银行大厦 厦
托管 邮政编码:310003 邮政编码:310003
协议 法定代表人:陈震山 法定代表人:宋剑斌
当 成立日期:1996 年 9 月 25 日 成立日期:1996 年 9 月 25 日
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: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:中国证监会证监
人 可2014337 号 许可2014337 号
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
注册资本:伍拾玖亿叁仟零贰拾万零肆佰叁 注册资本:伍拾玖亿叁仟零贰拾万零肆佰
拾贰元人民币 叁拾贰元人民币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 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经营范围: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和 经营范围: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
长期贷款 ;办理国内外结算 ;办理票据承兑与贴 和长期贷款;办理国内外结算;办理票据承兑与
现;发行金融债券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 贴现;发行金融债券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
府债券;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从事同业拆 政府债券;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从事同业
借;买卖、代理买卖外汇 ;从事银行卡业务 ;提供 拆借;买卖、代理买卖外汇;从事银行卡业务;提
信用证服务及担保;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 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;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
务;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;提供保管箱服务;外 险业务;从事衍生产品交易业务;提供保管箱服
汇存款,外汇贷款,外汇汇款,外汇兑换,国际结 务;外汇存款,外汇贷款,外汇汇款,外汇兑换,
算,同业外汇拆借,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,结 国际结算,同业外汇拆借,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
汇、售汇,资信调查、咨询、见证业务;开办个人理 现,结汇、售汇,资信调查、咨询、见证业务;开办
财业务;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 ;以及从事经 个人理财业务;从事短期融资券承销业务;以及
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。 从事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
业务。
(一)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(一)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
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H=E×0.50%÷当年天数 H=E×0.30%÷当年天数
十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一 、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
(二)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(二)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
费
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用
H=E×0.10%÷当年天数 H=E×0.05%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二、《工银瑞信聚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
照表》
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
章节
内容 内容
一、基金管理人
一、基金管理人
(一)基金管理人简况
(一)基金管理人简况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 号 6
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 号 9
层甲 5 号 601、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、甲 5 号 8 层
层甲 5 号 901
甲 5 号 801、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
法定代表人:赵桂才
法定代表人:赵桂才
设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
设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
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:中国证监
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证监会
第七 会证监基金字【2005】93 号
证监基金字【2005】93 号
部 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分 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基金 存续期限:持续经营
存续期限:持续经营
合同 联系电话:400-811-9999
联系电话:400-811-9999
当事 二、基金托管人
二、基金托管人
人及 (一)基金托管人简况
(一)基金托管人简况
权利 名称: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名称: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义 住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
住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
务 法定代表人:李民吉
法定代表人:李民吉
成立时间:1992 年 10 月 14 日
成立时间:1992 年 10 月 14 日
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:中国人民
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人民银
银行银复(1992)391 号
行银复(1992)391 号
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
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
注册资本:15914928468 元人民币
注册资本:15387223983 元人民币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:中国证监会证
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:中国证监会证监
监基金字200525 号
基金字200525 号
二、基金费用计提方法、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、基金费用计提方法、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
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H=E×0.50%÷当年天数 H=E×0.30%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,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,逐日累计至每月月
末,按月支付。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 末 ,按月支付。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
第十
核对无误后,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 方核对无误后,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
五部
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
分
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 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。若遇法定节
基金
公休日等,支付日期顺延。 假日、公休日等,支付日期顺延。
费用
与
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税
收
H=E×0.10%÷当年天数 H=E×0.05%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,逐日累计至每月月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,逐日累计至每月月
末,按月支付。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 末,按月支付。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
核对无误后,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 方核对无误后,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
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 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
中一次性支取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公休日等,支 财产中一次性支取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公休日
付日期顺延。 等,支付日期顺延。
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
章节
内容 内容
(一)基金管理人
(一)基金管理人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 号 6
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 号 9
层甲 5 号 601、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、甲 5 号 8 层
层甲 5 号 901
甲 5 号 801、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
法定代表人:赵桂才
法定代表人:赵桂才
设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
设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
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证监
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证监会
会证监基金字【2005】93 号
证监基金字【2005】93 号
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存续期限:持续经营
存续期限:持续经营
联系电话:400-811-9999
联系电话:400-811-9999
(二)基金托管人
(二)基金托管人
名称 :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华夏
名称: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华夏银
一 、 银行)
行)
基金 住所、办公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
住所、办公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
托管 街 22 号
街 22 号
协议 邮政编码:100005
邮政编码:100005
当 法定代表人:李民吉
法定代表人:李民吉
事 成立日期:1992 年 10 月 14 日
成立日期:1992 年 10 月 14 日
人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人民
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人民银
银行银复(1992)391 号
行银复(1992)391 号
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:中国证监会证监
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:中国证监会证监基
基金字200525 号
金字200525 号
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
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
注册资本:15914928468 元人民币
注册资本:15387223983 元人民币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经营范围 :吸收公众存款;发放短期、中期
经营范围:吸收公众存款; 发放短期、中期和
和长期贷款;办理国内外结算;办理票据承兑与
长期贷款 ;办理国内外结算;办理票据承兑与贴
贴现;发行金融债券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
现;发行金融债券;代理发行、代理兑付、承销政
政府债券 ;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从事同业
府债券;买卖政府债券、金融债券;从事同业拆
拆借;买卖、代理买卖外汇;从事银行卡业务;提
借;买卖、代理买卖外汇;从事银行卡业务;提供
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;代理收付款项;提供保管
信用证服务及担保;代理收付款项;提供保管箱
箱服务;结汇、售汇业务;保险兼业代理业务;经
服务;结汇、售汇业务;保险兼业代理业务;经中
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。
(一)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(一)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
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H=E×0.50%÷当年天数 H=E×0.30%÷当年天数
十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一 、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
(二)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(二)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
费
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用
H=E×0.10%÷当年天数 H=E×0.05%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三、
《工银瑞信新增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、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
对照表》
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
章节
内容 内容
一、基金管理人
(一) 基金管理人简况
一、基金管理人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(一) 基金管理人简况
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 号 9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层甲 5 号 901
住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 号 6
法定代表人:赵桂才
层甲 5 号 601、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、甲 5 号 8 层
设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
甲 5 号 801、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
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证监
法定代表人:王海璐
会证监基金字【2005】93 号
设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
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证监会
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证监基金字【2005】93 号
存续期限:持续经营
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联系电话:400-811-9999
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第七 二、基金托管人
存续期限:持续经营
部 (一) 基金托管人简况
联系电话:400-811-9999
分 名称: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二、基金托管人
基金 住所 :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
(一) 基金托管人简况
合同 至 18 层 101
名称: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当事 法定代表人:王晟
住所: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-6
人及 成立时间:2007 年 1 月 26 日
层
权利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:证监会、证
法定代表人:陈共炎
义 监机构字2006322 号
成立时间:2007 年 1 月 26 日
务 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(上市)
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:证监会、证
注册资本:109.34 亿元人民币
监机构字200725 号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(上市)
基 金 托 管 资 格 批 文 及 文 号 :证 监 许 可
注册资本:人民币 101.37 亿元
【2014】629 号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经营范围:证券业务;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
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:证监许可【2014】
售;保险兼业代理业务;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
供中间介绍业务;证券投资基金托管。 (依法须
经营范围:证券经纪; 证券投资咨询; 与证券
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
交易、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;证券承销
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
与保荐;证券自营 ;融资融券;证券投资基金代
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金银制品销售。 (除依
销;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;代销金融产
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
品业务。
展经营活动) 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
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 )
二、基金费用计提方法、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二、基金费用计提方法、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
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H=E×0.50%÷当年天数 H=E×0.30%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,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,逐日累计至每个月
末,按月支付。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月末 ,按月支付。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
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,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, 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 ,基金托管人复核无
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误后,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
支付给基金管理人。 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。
第十
若遇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若遇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
五部
法按时支付的,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。 无法按时支付的,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。
分
基金
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费用
与
H=E×0.10%÷当年天数 H=E×0.05%÷当年天数
税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
收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,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 ,逐日累计至每个月
末,按月支付。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 月末 ,按月支付。经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
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,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, 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 ,基金托管人复核无
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误后,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
支付给基金托管人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休息日或 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。若遇法定节假日、休
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,顺延至最近可支 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,顺延至
付日支付。 最近可支付日支付。
上述“一、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-9 项费 上述“一、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-9 项费
用”,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,按费用实际 用”,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,按费用实
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,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 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,由基金托管人从基
产中支付。 金财产中支付。
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
章节
内容 内容
(一)基金管理人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(一)基金管理人
注册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
名称: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
号 9 层甲 5 号 901
注册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、甲 5
办公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
号 6 层甲 5 号 601、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、甲 5 号 8
大厦 A 座 6-9 层
层甲 5 号 801、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
邮政编码:100033
办公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
法定代表人:赵桂才
大厦 A 座 6-9 层
成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
邮政编码:100033
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证监
法定代表人:王海璐
会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
成立日期:2005 年 6 月 21 日
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:中国证监会
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证监基金字200593 号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组织形式:有限责任公司
经营范围 :基金募集、基金销售、资产管理
注册资本:贰亿元人民币
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
一 、 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(二)基金托管人
基金 经营范围:基金募集、基金销售、资产管理及
名称: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托管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
住所 :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
协议 (二)基金托管人
至 18 层 101
当 名称: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
办公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
事 住所: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2-6
楼青海金融大厦
人 层
法定代表人:王晟
办公地址 :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
成立日期:2007 年 1 月 26 日
国际企业大厦 C 座
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 :证监许可【2014】
法定代表人:陈共炎
成立日期:2007 年 1 月 26 日
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(上市)
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:证监许可【2014】
注册资本:109.34 亿元人民币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组织形式:股份有限公司(上市)
经营范围:证券业务;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
注册资本:101.37 亿元人民币
售;保险兼业代理业务;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
存续期间:持续经营
供中间介绍业务 ;证券投资基金托管。 (依法须
经营范围:证券经纪; 证券投资咨询; 与证券
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
交易、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;证券承销
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
与保荐;证券自营;融资融券;证券投资基金代
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金银制品销售。 (除依
销;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;代销金融产
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
品业务。
展经营活动) 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
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 )
(一)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(一)基金管理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
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H=E×年管理费率÷当年天数 H=E×年管理费率÷当年天数
十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
一 、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基金
(二)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 (二)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
费
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
用
H=E×年托管费率÷当年天数 H=E×年托管费率÷当年天数
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
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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